1、剂量选择的基本要求: 通过一次或数次治疗,给予靶体积以足够高剂量照射靶体积边缘带应达到有效剂量;靶体积边缘应具有最陡的剂量梯度,且该边带(剂量过度区域)应尽可能缩窄;一离开靶体积,剂量即应迅速降低,在靶体积外数厘米处递减为最大剂量的10%以下,尽可能减小正常组织的照射剂量;用尽量小的剂量获得最大可能的生物学效应和最少的并发症。
2、肿瘤控制与剂量: 放射外科通过两个效应来实现肿瘤控制:
①、肿瘤细胞的一级效应: 高剂量区因细胞死亡而坏死,较低剂量区因染色体及细胞器损伤 而致细胞分裂抑制。
②、肿瘤血管的二级效应: 治疗芪血管内皮细胞增生,血管壁玻璃样变、增厚,最后血栓形成,致使数月后CT图像上病灶对比增强、减弱甚至消失。肿瘤控制的生物当量剂量(BED)目前尚不清楚正常组织的放射损伤也需进一步研究。容积剂量(效应):在一定条件下,局部治愈率的大小与所给治疗剂量呈正相关关系,肿瘤体积越大所需的照射剂量也越高,但增加剂量又势必引致邻近组织器官损伤,增加并发症。,正常组织耐受性也存在剂量容积效应,对受照范围容积大小有较大的依赖性。
3、影响体部伽玛刀剂量学的因素: 体部伽玛刀治疗的总剂量、分次剂量、治疗次数和治疗总时间主要参考以下参数:治疗目的;原发性肿瘤单纯体刀根治放疗;原发肿瘤单纯体刀姑息放疗;转移癌或复发癌的体刀治疗;外照射结合体刀补充加量;病人的一般情况;靶区的大小;肿瘤性质、组织学类型及分化程度;病灶部位及周围敏感组织情况;病灶治疗状态的活动度等。
4、体部伽玛刀的剂量学原则及剂量学优化: 根据肿瘤的放射生物学原则,体部伽玛刀一般采用中等剂量、中等分割的治疗方式。根据肿瘤的性质。组织学类型、大小、部位等因素,尽可能利用多靶点拟合,不同大小准直器结合,使大于等于60%的等剂量曲线包括靶区边缘。分次剂量4~8Gy,分割次数5次~9次,总剂量为35~50Gy。体部伽玛刀计划系统的优势是相对的,有时给出的方案并非最优,或者临床需要的方案给不出,或给出一个不合适的方案,所以要求医生在选择体部伽玛刀治疗时要切合实际,剂量学的标准虽很宽,但应考虑诸多的影响因素,在治疗体部的肿瘤中有以下相关剂量学原则的规定:靶区剂量总的不确定度不超过正负5%,体模中处方剂量不确定度小于等于2.5%,计划设计时靶区剂量计算的不确定度小于等于4.2%,ICRU24号报告指出:对一些类型的肿瘤,原发灶的根治剂量的精确性应优于5%,也就是说如果靶区剂量偏离最佳剂量5%时,就有可能使原发肿瘤失控(局部复发)或放射并发症增加;剂量不均匀性小于15%,给出的处方剂量应当是PTV的边缘剂量,应当给出靶区内的最大剂量值,靶区内最大剂量和最小剂量差不超过正负7%,应当给出能包括PTV边缘的剂量线范围。在治疗具体病人时,不同部位由于敏感组织的不同也应有相应要求,如在前列腺癌的治疗中要求:大于等于5%的直肠体积,剂量小于75.6Gy,大于等于30%的直肠体积,剂量小于72Gy,于等于40%的直肠体积,剂量小于65Gy,大于等到于50%的膀胱体积,剂量小于80Gy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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